吸毒慣犯兼營改造槍械 左營分局查獲已上膛槍械、毒品、改造槍械工具一批
邱頡勝 / 左營分局在高雄市小港區一處公寓查獲吸毒慣犯兼營改造槍械案,查獲陳姓嫌犯(男、63年次、無業、犯有毒品、槍砲等刑案資料),扣案證物:改造手槍1支、90子彈6顆、改造槍械工具一批、毒品安非他命3包(含袋毛重1.55公克)等證物。
本案綽號「志仔」之陳姓犯嫌,因染有施用安非他命惡習,男子為支應龐大吸毒開支,除了擁槍自重甚至還自學改造槍械及子彈,再以改造之槍彈向上游賣家交換毒品,危害社會治安 甚鉅;案經本局左營分局偵查隊員警獲報知悉相關情資後,即成立專案小組展開偵辦。
專案小組偵辦期間發現,陳嫌劣習不改,繼續製造非法槍枝,且甫於105年1月份才因涉嫌持有槍械案遭苓雅分局員警在高雄市大寮區查獲送辦,因此陳嫌為躲避警方查緝,刻意避居戶 籍地而在外租屋,經多方查證後,鎖定其躲藏於高市小港區一處公寓,遂向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搜索票於9月20日前往查緝,18時30分許見陳嫌出現於上址一樓停車棚,員警 即迅速一擁而上,當場在其攜帶斜背包內,起獲改造手槍1把及子彈6顆(其中1顆已上膛),復於陳嫌所租住4樓3室房間內起獲毒品安非他命3小包(含袋毛重1.55公克)、電子磅秤、 槍管1支、彈殼半成品52顆、彈頭半成品38顆、底火1包、火藥2瓶及小電鑽、油標卡尺、老虎鉗等相關改造工具 1批。
陳嫌到案後坦承上揭犯行不諱,供稱:「改造槍、彈是興趣,遭警查獲的槍械是自己做的」,惟對於是否有其他槍械外流,則始終閉口不談,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將陳嫌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左營分局朱分局長總是不厭其煩的教育並叮嚀屬員注意「執勤三安」的觀念,尤其在鎖定目標後,應注意挑選最佳的逮捕時機,以確保執勤人員、無辜旁人及犯嫌的安全,本次逮捕行動選擇在犯嫌步出住處,尚未觸及其交通工具前,迅雷不及掩耳的控制其行動,順利完成逮捕行動,惟在起獲其身上已上膛的槍械的當下,大家莫不捏了一把冷汗,慶幸在完美的逮捕行動中,化解了一次可能的警匪槍戰。2016/0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