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二分局民族警及時阻詐騙 積極守護民眾財產
邱頡勝 / 三民二分局民族派出所於11月28日下午接獲一位陳姓婦人(69歲)撥電報案,口氣緊張地表示剛剛有一名自稱某銀行行員來電告知,表示她的證件疑似遭人盜用並申辦該銀行帳戶,而此帳戶目前遭檢警查辦為詐騙集團之人頭帳戶。
隨後,陳姓婦人又接到自稱地檢署人員來電,表示上述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並要求面交支付新台幣85萬元的保證金,如果不配合,將會請當地派出所至住處將她拘提到案,最後更以偵查不公開之由,命令陳女不得向家人等第三人提起此案,否則其他人也將以共犯罪名一同移送法辦。
面對詐騙集團不斷地透過話術疲勞轟炸,造成婦人心生恐慌,急忙下樓時鄰居見狀便上前關心,聽聞老婦狀況後,鄰居提醒她可以先撥打報案電話詢問看看。
民族所員警接獲陳姓婦人報案電話後,立刻向其表示對方所述內容絕對是詐騙無誤,但陳女卻仍半信半疑,隨即結束通話。所幸經值班人員通報,線上警組火速趕赴報案人住家,立即上前安撫準備出門的婦人,經警方耐心解釋相關案例予以分析,才慢慢確信對方真的是詐騙集團。
她向警方表示,原本已打定主意要去銀行領錢等待詐騙集團後續指示,幸好民族所警方及時抵達,才避免辛苦積蓄化為泡影,婦人對於警方積極、熱心協助十分感激。
三民二分局呼籲:警察或司法機關偵辦案件,一定會以正式文書書面通知當事人到公務機關說明,不會以任何名義要求提(匯)款或交付存摺,提款卡。另外,民眾也要特別注意家中長者是否有外出後,突然返家拿取存摺或提領現金之情況,以免一時失察,慘遭詐騙。2016/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