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二分局覺民派出所查獲醉賊竊車酒駕案
邱頡勝 / 三民二分局覺民派出所受理轄區民眾機車遭竊案,旋即加強協尋並追查竊嫌,但因報案人工作結束後才發現機車遭竊,故難確認歹徒犯案時間,然警方仍積極過濾相關資料,發現竊嫌在機車失竊前騎腳踏車至該處行竊,原來係車主鑰匙未拔而讓歹徒有機可乘,而警方掌握線索也立即循線於106年2月4日14時查緝犯嫌到案,起出贓車歸還失主。
經查竊嫌(蘇00、61年次、毒品、竊盜、詐欺等前科)竊車當日係喝醉至廟內如廁,發現機車鑰匙沒拔,一時起貪念才將機車騎走作自己代步之用。嗣後警方帶同竊嫌取贓時,竊嫌竟然忘記贓車停放位置。原來騎乘贓車逃逸時,酒駕遭警盤查取締,且酒測值高達1.39MG/L,被移送法辦。而警方根據竊嫌身上之違規告發單,方按圖索驥於違規地點發現贓車。
舉頭三尺有神明,警方告訴竊嫌,其於廟方停車場竊車後立即因酒駕被逮,以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顯係被神明處罰。應該去廟裡跟神明拜拜懺悔求得神明原諒,否則霉運走不完。全案依竊盜案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2016/0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