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空污 北市加嚴鍋爐排放標準滿周年 列管重油鍋爐明年7月前均汰換改善
劉玟麗 / 臺北市環保局今日指出,該局於105年11月21日發布施行「臺北市鍋爐設施程序硫氧化物排放管道排放標準」,報中央核定將硫氧化物(SOX)排放標準自現行的300 ppm加嚴至50 ppm,以促使鍋爐業者使用清潔燃料,提升北市空氣品質、減少PM2.5排放與改善酸雨情形。
環保局指出,加嚴標準施行已屆滿周年,依規定,既存鍋爐業者須於106年11月21日起符合新排放標準,使用重油鍋爐須使用清潔燃料始能符合加嚴標準。經過一年緩衝期,該局列管的48座重油鍋爐分屬19家業者,均已依規定進行改善。9家業者(31座鍋爐減為25座鍋爐)改用天然氣、8家業者(14座鍋爐)改用柴油、2家業者(3座鍋爐)停止使用,扣除停止使用鍋爐數量以外,重油鍋爐數量改用天然氣的比例達64%,落實加嚴之法規要求。
環保局表示,加嚴標準之前,轄內列管鍋爐數共205座,其中使用天然氣111座、柴油46座及重油48座;而重油、柴油、天然氣之含硫量成分不同,分別為5,000ppm、10ppm、0 ppm,105年發布的新標準,48座既存鍋爐的業者須淘汰重油燃料鍋爐,改用較清潔燃料,業者綜合考量硬體設備設置或汰換成本,天然氣壓力管線種類及管線是否可到達等因素下(例如陽明山文化大學尚無天然氣管線可達)決定更換清潔燃料方式。另外,環保局為鼓勵業者改用天然氣,考量業者改用燃氣系統時可能涉及天然氣管線埋設工程,新標準給予較長緩衝期,最遲須於107年7月1日前完成改善。
環保局表示,市府於民國99年訂定「臺北市工商業節能減碳輔導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工商業新設或汰換鍋爐時,達一定規模者都應使用天然氣或其他節能設備,亦即本市新設鍋爐都必須使用天然氣。在過去1年內該局持續輔導既存業者,至107年7月1日時,列管鍋爐燃料皆不再使用高污染的重油。以105年重油鍋爐業者燃料使用量約10000公秉,推估改善後,北市SOX可減量達94.3公噸/年、PM2.5減量達4公噸/年,而SOX為PM2.5生成的前驅物質,在SOX減量同時更進一步防止PM2.5生成,以維護空氣品質。2017/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