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社訊 / 馬總統表示「侵犯人權最多的就是政府」,真理大學法學系教授吳景欽日前在國際人權日「2014世界公民人權論壇」中,就舉江國慶及太極門兩大冤案來說明政府公權力侵害人權的實例。吳景欽指出,這兩起冤案的形成皆是因為檢察官沒有遵守證據法則與偵查不公開,造成冤案,侵犯人權所致。
吳景欽將太極門及江國慶冤案形成的過程歸納成三點,此三點是檢調單位在搜證過程中常常會發生的瑕疵,而這些瑕疵對於被告又常常有致命的影響。此三點分別為:線報、證人及偵查不公開,這三點又以「偵查不公開」最令人詬病,吳景欽說「全台灣最不遵守『偵查不公開』的就是檢警人員。」並指出檢調單位經常會把手上握有的資料透露給媒體,甚至上電視,被吹捧成英雄,尤其是像江國慶及太極門冤案這兩起社會矚目的案件,皆是因此而造成冤獄,讓江國慶失去寶貴的性命,讓太極門纏訟十幾年,嚴重侵害人權。
關於「線報」,吳景欽說線報的源頭來自於「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當檢調單位手中沒有任何線索時,便會祭出「檢舉獎金」來求得線索,但高額的檢舉獎金所帶來的線索,其可信度令人質疑,畢竟對檢舉者而言,投資成本只有電話費,說錯了也沒事,但對於被告而言,那有可能是致命的一擊,例如太極門冤案,因為搜出一把桃木劍,檢警就以「養小鬼」提起訴訟,「若是搜出一把刀,豈不就是殺人證據?」吳教授接著說「江國慶案,以台灣當時的科技,可以萃取出DNA嗎?」而當時的調查報告表示「不排除涉案」,可是這樣的說法卻變成了「鐵證如山」,造成了江國慶的枉死。
至於「人證」部分,吳景欽教授打趣地說像太極門冤案是以「養小鬼」被起訴,「難道要傳鬼來做證人嗎?」由人證延伸到台灣司法另一個令人詬病的「無罪推定論」,吳景欽教授表示「台灣的無罪推定走不出教室。」因為當學生變成了法官或檢察官以後,就忘了無罪推定論,反而要被告自己提出「沒犯罪」的證明,如果被告一直不承認犯法,就送去測謊,檢調單位甚至迷信測謊結果,認為有99%的準確度,因此若是被告沒有通過測謊,即使是清白的,也會被誤認為有罪。
「但,這不是最慘的」吳景欽語出驚人的說,「雖然刑事訴訟法賦予人民告訴人的權利,但完全被檢察官掌握在手中,因此沒有人能制裁違法濫權的檢察官。」「像太極門案,明明是因為檢察官違法濫權,但太極門弟子無法提起告訴,因為法官說太極門弟子不是被害人。」這好比被人凌遲了十來年,最後卻不被承認是被害人,無法對濫權的檢察官提起告訴。吳景欽再舉江國慶案,陳肇敏等加害人兩次獲不起訴,雖然江媽媽可以提再議,向法院提起交互審判,但問題是經過兩年了,北檢針對是否起訴都不做動作。目前江國慶及太極門兩起冤案,雖然獲得國家冤獄賠償,但當初違法濫權起訴的檢察官,卻因追訴時效問題,至今無法被追究濫權追訴的責任。吳景欽沈痛地表示從2012到2014兩年都在談上述同樣的問題,真是國際人權日的恥辱。2015/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