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 晨 報
臺胞宜居宜業美好家園《東莞深化兩岸創新發展合作總體方案》
東莞出臺《共建臺灣同胞宜居宜業美好家園若干措施》全面落實
【記者李泰吉/廣州報導】兩岸家園和美,融合佳音又至。近日,東莞市台港澳事務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6部門聯合印發出臺《共建臺灣同胞宜居宜業美好家園若干措施》(下稱《若干措施》),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對台工作決策部署,全面落實《東莞深化兩岸創新發展合作總體方案》(下稱《東莞兩岸方案》),進一步落實落細臺灣同胞同等待遇,以具體行動為更多臺灣同胞來莞發展提供新機遇,共建共用兩岸同胞美好家園。
2023年9月,國務院批復同意《東莞兩岸方案》,賦予東莞兩岸產業創新發展的新引擎、兩岸科技創新合作的新高地、兩岸人文交流的新樞紐、海峽兩岸暨港澳地區交流合作的新平臺四大目標定位。東莞也由此成為國務院首個在廣東批准設立的對台合作重大平臺,是粵港澳大灣區又一個國家級重大合作平臺。
7月3日,東莞發佈深化兩岸創新發展合作實施方案,提出實施產業深度融合、科技創新賦能、共建美好家園等五大行動,旨在將東莞打造成為兩岸融合發展的示範區。《若干措施》作為子方案,以“三支持一優化”繪製建設兩岸共同家園的路線圖,搭好臺胞台青來莞就業創業生活的“連心橋”。
(小)支持臺胞就業創業
《若干措施》提出,支持臺胞來莞就業創業、鼓勵融資創業,鼓勵用人單位聘用臺灣青年,支援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每年聘用一定數量的臺灣青年共5條措施。
支持臺灣同胞來莞就業方面,自2024年1月1日起對新引進的符合條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臺胞,落實與東莞戶籍人才同等待遇,按照本科1萬元、碩士6萬元、博士20萬元的標準,給予綜合補貼;對在莞期間取得學歷、職稱或技能提升的臺胞,符合條件的給予能力提升培養資助。
鼓勵融資創業方面,符合條件的臺胞創辦小微企業可申請最高5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並按規定由創業擔保貸款貼息資金給予貼息。
在鼓勵用人單位聘用臺灣青年方面,東莞在《若干措施》推出了“新招”:對用人單位在2024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間新引進臺灣青年,符合條件的按每聘用一人最高3萬元的標準給予用人單位就業補助。
(小)支持臺灣人才發展
《若干措施》提出,鼓勵在莞臺灣人才享受人才政策,落實高端人才、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優惠,加強對臺灣專業技術人才培養。
為了加強臺灣專業技術人才培養,東莞開闢臺灣專業人才職稱評審綠色通道,積極建立臺灣專業人才職業資格比照認定制度,研究將臺灣地區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比照認定為大陸職稱,打通兩岸人才職稱通道。
同時,鼓勵臺灣人才提升技能。支持在莞臺胞申請認定、評定東莞市技能領軍人才,獲認定評定的,可享受最高30萬元的生活補貼、最高5000元/月的租房補貼。
(小)支持臺胞交流交往
聚焦臺灣同胞來莞實習見習、交流交往等,《若干措施》也提出了具體支持措施。
東莞將對符合條件到本市用人單位實習、見習、實訓的臺灣青年,給予本科每月1000元、碩士每月2000元、博士每月3000元的見習補貼,補貼期不超過3個月。
同時,鼓勵用人單位組織畢業2年內的臺灣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按每人每月最低工資標準的80%,給予用人單位就業見習補貼。
拓展莞台交流合作載體方面,支持莞台兩地院校開展交流訪學、合作培訓等活動,推動與臺灣地區知名高校、研究機構、行業協會互動交流,進一步加強莞台青年、青少年交流。
(小)優化臺胞生活保障
為了優化臺灣同胞在莞生活保障,數條措施在現有政策基礎上提高了對臺胞執行標準,部分實現了創新和突破。
住房便利方面,《若干措施》提出,為臺灣人才提供住房便利,新引進臺灣人才可入住市屬住房租賃企業運營的房源,免費入住青年驛站 7 天。
“落實臺灣同胞購房同等待遇”也有了具體措施,臺胞提供自用、自住書面承諾,即可在東莞市購買商品住房,豁免在本地居住、學習或工作年限證明,以及繳納個人所得稅及社保條件。
東莞作為大陸臺胞台企發展最早、最集中、最活躍的城市之一,是先後10萬台商的“第二故鄉”。如今,隨著越來越多福祉措施落地,“吾心安處是吾家”更成為兩岸同胞共建美好家園的時代注腳。2024/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