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大釧 / 高市警察局刑警大隊偵查第六隊(17分隊)2個月前接獲民眾檢舉,高雄市杉林區月眉里提防邊,有砂石業者在盜採砂石;經過多次埋伏觀察,情況顯示與檢舉人所言相去不遠,遂展開相關調查蒐證作為,復於7月10日攔截載運砂石前往南星計劃區販賣拖板車三輛,返回開挖砂石現場,並當場查扣砂石篩選機一台、挖土機四台等證物。全案依竊盜案移請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中。
莫拉克風災期間上游沖刷大量砂石,覆蓋在農田上面,使農田堆積2米高以上之砂石,農田無法正常耕作,閒置在那,砂石不法業者看中農地上之砂石,認為有利可圖,以免費為農民換土之名,實際是要挖掘土地下砂石販售牟利。砂石業者單姓業主,顧請土地代書,尋找農地上有堆積厚實砂石地主,共6人並簽定和約,面積達近2公頃,再顧請江O盛、陳O明、 林O昇等三人駕駛挖土機,挖掘砂石堆積如山,再經過砂石篩選機篩選,雇請王O田、林O修、 林O育等三人砂石拖板車司機,載運砂石前往南星計劃區以每公噸350元,販售牟取暴利;初步估算已交易超過5千公頓,不法獲利金額近2佰萬。
警方呼籲農民,農地變更使用、顧請挖土機挖掘整地都應向市政府地政局、經發局等相關單位提出申請,獲准後方可進行,若有不明白法律之規定及程序,亦應尋求協助、諮詢,不得以不熟悉法律規定為由,觸犯國家刑罰法律。2015/07/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