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淑玲 / 高雄市衛生局於5月4日及5月5日分別稽查轄內河億貿易有限公司販售茉莉花產品及億美有限公司販售鐵觀音產品,經河億公司表示所販售之茉莉花皆為沐浴薰香使用非食用品項,另億美公司表示鐵觀音產品係購自協裕興茶葉有限公司,苗栗衛生局已依法處辦。
河億貿易有限公司販售「茉莉花」產品,經衛生單位抽驗檢出三落松0.13ppm(標準:0.10ppm以下),該公司出貨單據及外包裝皆有標示「薰香沐浴用不可食用」,該局於104年5月4日函請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查察中盤商龍源中藥行是否有將非食用產品轉食品用途。
億美有限公司「鐵觀音」產品,經衛生單位抽驗檢出殘留農藥芬普尼0.003ppm(標準:0.002ppm以下),不合格產品均已下架回收無存貨,該產品來源為協裕興茶葉有限公司,已移請苗栗縣政府衛生局後續辦理。
殘留農藥超過安全容許量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同法第44條規定可處6萬至2億元罰鍰,並依照同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應立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衛生主管機關。若仍販售案內茉莉花、鐵觀音產品,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及第47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罰鍰,歡迎逕洽衛生局食品衛生科(洽詢專線07-7134000)。2015/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