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男藏毒欲賄賂員警 三民二分局鼎山所警秉公法辦
邱頡勝 / 三民二分局鼎山所日前接獲某大賣場報案稱有竊盜之現行犯在賣場內,警方獲報立即趕往現場瞭解,而當警方到場後,該竊嫌忽然變得神情緊張異常,經警方盤查身分,確定該竊嫌為毒品及竊盜之通緝犯,(陳O宏、64年次、多項刑案紀錄),附帶搜索於身上隨身包查獲到安非他命吸食器一組及文具一批;竊嫌於當日19時進入賣場,到賣場文具區東挑西看,選取了許多美術用黏土及貼紙,並趁賣場服務員忙著銷售時,將商品全部放入包包內,不料偷竊的經過早已遭店家監視器全程錄下,並通知警方到場,全案依違反竊盜罪、毒品及竊盜通緝案帶返所偵辦。
警方將陳姓嫌疑人帶返所偵辦時,陳嫌一直稱其身體不適,需要外套保暖,而陳嫌的老婆帶外套至所內交給警方,經警方詳細檢查後轉交給陳嫌,過沒多久陳嫌卻一直向警方表示要上大號,要求關門上廁所,警方察覺有異,便告知陳嫌稍後再一起陪同如廁,過沒多久陳嫌手中突然掉出兩支注射針頭(內有海洛因毒品)警方見狀立即查扣,一問之下,才得知係陳嫌前妻偷偷塞給陳嫌並藏於外套內。
陳嫌向警方表示,因自己有吸毒的習慣,工作不穩定、經濟壓力大,又因女兒上美勞課需要用到黏土及貼紙,才會一時起歹念偷竊;於警方帶返所的過程中還一度要賄絡警方放了他,辦他也不會升官並求不要將他送去關等語;警方則斥責:「我還要退休,依法辦理」。
鼎山所警方表示,警方執勤秉持依法行政及嚴正執法的態度,絕不收受賄絡及不當利益;本案中陳嫌不但想賄絡警方,被逮後又想夾帶毒品之大膽行徑令人咋舌,更罪加一等,全案將陳嫌依違反竊盜罪、毒品及竊盜通緝案移請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2016/08/26







